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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句容、东莞出台楼市调控政策

发布时间:2017-03-22 14:16 来源:兴化房产网
  3月21日又有三城市加入楼市调控行列,廊坊、句容、东莞出台楼市调控政策:

  句容限购:非本市户籍限购一套 首付比例调至30%

  3月20日,句容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合理引导住房需求,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维护住房的居住属性,进一步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具体政策包括调整商品住房购买政策、强化商品房价格管理、加大住房保障力度、提高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加大房地产市场整顿力度等五方面内容,调控周期暂定为半年。具体有,非本市户籍限购一套,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由原来的20%调整为30%。

  廊坊限购升级:外地户口限购1套 首付50%

  据媒体消息,廊坊限购升级,涉及区域为廊坊主城区(含广阳区、安次区、廊坊开发区)、三河市、大厂回族自治区、香河县、固安县和永清县。其中,非本地户籍居民限购1套住房且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本地户籍居民家庭购买第一套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对拥有1套住房的本地户籍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包括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房;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此外,用公积金贷款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比例调整至30%;购买第二套住房,首付最低60%;停止购买第三套及以上的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该限购准则3月22日起实施。

  东莞楼市新政:新房申报价不能明显高于同区域在售项目

  为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市场政策,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确保商品住房价格平稳,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东莞市房地产市场发展的通知。

  通知要求开发企业应根据项目楼面地价及建安成本等因素合理确定申报价格,新建商品住房项目首次申报房价备案,其申报价格明显高于同区域同类型在售项目价格,又不能作出合理说明的,发改部门可暂不办理房价备案,住建部门可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或暂不办理现售备案证书。对同一套房屋,开发企业调高备案价格幅度超过通知实施前最后一次备案价格5%(含)的,发改部门可暂不办理房价备案,房管部门可暂不予以办理网签系统录入房价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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