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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乡路西延(二期)道路建设工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5-11-02 18:08 来源:兴化房产网
兴政发〔2015〕157号

关于水乡路西延(二期)道路建设工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决定

  为了水乡路西延(二期)道路建设工程项目建设的需要,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市政府关于贯彻执行《泰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的意见(兴政发〔2012〕86号)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水乡路西延(二期)道路建设工程地块所涉及房屋实施征收。

  一、征收范围

  依据城市规划,确定本项目征收范围。严家大桥东侧:东至英武北路及海达花园西围墙一线,南至北郊路,西至下官河,北至海达花园南围墙向北延伸到下官河范围内的房屋;严家大桥西侧:东至下官河,南至北郊路,西至市特殊教育学校南大门东侧,北至市特殊学校南围墙向东到下官河范围内的房屋(详见规划红线图,不含该范围内集体土地上房屋)。

  二、房屋征收部门

  兴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征收期限

  从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二日起至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九日止。

  四、征收补偿安置

  按照《水乡路西延(二期)道路建设工程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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